【解读城乡居民医保新政】
除了大病医保外,本次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医保新政中,整合了现有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在内的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由于其影响人群广泛、调整内容较多,也引发了广大参保人的关注。其中,对于医保新政在缴费、待遇等方面的问题,市人社局医保处的有关负责人也通过媒体进行了解读。
老年参保人无法自行提升待遇
记者了解到,城乡居民医保新政中,将现有的城镇居民医保的三类参保人以及新农合参保人的缴费额度和医保待遇进行了统一,预计从明年开始,469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将统一执行152元/年的缴费标准。相比起现行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广州城镇老年居民年缴费额度下降了648元/年(原800元/年),非从业居民下降了448元/年(原600元/年),而未成年人及在校生将增加32元/年(原120元/年)。相比较而言,新政对于现行的新农合参保人来说缴费标准的调整幅度并不大。
然而,缴费标准的降低,随之而来的可能是医保待遇的降低,这对于广州约10万的老年居民参保人来说,影响可能更大,具体表现为原来每人每月100元的门诊待遇报销额度将下调至600元/年,而每人每月门诊慢性病每病种100元药费报销下调至50元,也就是说,老人家每月看病的报销待遇或将遭遇骤降。
对此,在采访中,不少家庭收入较低、身患多种慢性病老年人对今后的医疗费用产生了担忧。家住荔湾区的何伯身患高血压和糖尿病,每月通过门诊定点和门慢等医保报销后,自己还得花上130多元看病拿药,一旦新政明年起实施,平时仅靠儿女接济的何伯表示生活将更加难捱。
对此,医保处负责人表示,由于缴费标准已经从过去的800元/年降低到了152元/年,老年居民节省下来的600多元参保费用将和降低的门慢报销标准大致相抵,而即将实施的大病医保政策,将更有利于提高老年居民在住院、重症等方面的保障。
而有参保人提出,今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有没有途径自行选择缴多费用享受高待遇?该负责人表示,新的医保政策将实施统一的缴费标准、统一的待遇享受。因此,现有的老年居民参保人没有办法自行提升待遇。但由于目前城镇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已可以实现转移,非从业人员则可以通过选择转为参加职工医保的方法,自行提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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