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按照有关规定,并依据2016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考核评议结果,西安市取消了16家医疗机构医保定点资格。
据悉,在这16家医疗机构中,14家被取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分别为:
西安市临潼区相桥中心卫生院、西安市临潼区栎阳中心卫生院、西安市临潼区北田镇卫生院、户县渭丰卫生院、户县甘河镇卫生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九研究院第七七一研究所职工医院、西安西电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卫生所、西安西电高压电瓷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门诊部、陕西省第八建筑工程公司第一卫生所、陕西汉唐医院、陕西正和医院、西安未央韩庆捷诊所、中国东方航空西北分公司卫生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卫生所;
另有2家被取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分别为陕西汉唐医院和陕西正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