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病保险参保人群和报销范围
据了解,四川大病保险针对的人群很广,只要参加了四川省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也就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无需再另外缴纳保费,即可享受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个人负担的超过一定额度的医疗费用按比例进行二次报销。但是,参加了城镇职工保险居民不在此保障范围内。
而四川大病保险中的大病,并不是针对某些病种进行限制,而是指医疗费用的多少,也就是说,并非只有肺癌、胃癌、脑梗死等少数大病才可以二次报销,只要参保者所支付的医疗费用达到四川大病保险的起付线,都将进行二次报销。
四川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是怎么样的
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从7月1日起,四川大病保险对重特大疾病的保障水平,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最高支付比例提高至90%。
一、参保人员类型及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自愿以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按1%的缴费费率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参保人员,按以下比例支付:
1、剩余部分在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77%;
2、剩余部分在10000元至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80%;
3、剩余部分在30000元至50000元以下(含5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85%;
4、剩余部分在50000元以上的支付比例为90%。
(二)自愿以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按0.5%的缴费费率参加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参保人员,按以下比例支付:
1、剩余部分在10000元以后(含1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38.5%;
2、剩余部分在10000元至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