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十堰市退休工资查询方法,十堰市退休工资计算方法和标准
从市社会保险局获悉,十堰正式启动2018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工作。
这是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3年同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
此次十堰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预计十堰将有16万余名退休人员受益。
哪些人的养老金能上调?
参与此次养老金调整的人员范围是,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2018年元月以后退休人员,不能享受此次养老金调整。
此次养老金总体涨幅为5%左右,但具体到每个人,由于参加工作时间早晚、退休时间早晚、在职时缴费年限长短、缴费水平高低、现在年龄大小的不同,每个人增加的金额有所差别。有的高于平均值,有的低于平均值。
养老金具体怎样调整?
为体现社会公平、激励“多缴多调”“长缴多调”、关怀特殊群体,今年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结合”的调整办法。
首先是定额调整
按退休时间分为三档,每人每月分别增加45元、40元、35元。其中,第一档为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增加45元;第二档为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增加40元;第三档为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增加35元。
其次是挂钩调整
也就是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再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4%。
第三是适当倾斜
让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多涨一些。具体为,1949年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9年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