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养老保险转出办理流程
一、打开养老保险程序,在“中转库”查询是否有该职工参保信息。
(一)如果“中转库”有该职工参保信息
1.通过“在职人员变更信息查询”确认没有办理过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2.经办人审核由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同意接收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并签字,报分管副处长批准并在“转出社会保险机构意见”处加盖“秦皇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业务审核专用章”。
(二)如果“中转库”没有该职工参保信息,根据该职工本人或代办人提供的有效资料,经办人审核后,报分管副处长审批,通过“在职变化”进入“在职职工新参保”窗口录入到”中转库”, 然后按第(一)条第2款办理。
二、核对《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确实没有的,由职工本人出具补办申请予以补办。
三、审核该职工基本信息。通过“基本信息维护”进入“在职职工基本信息维护”窗口,核对姓名、身份证号、参加工作时间、性别、参保日期、个人身份等,如果有问题请本人或代办人提供有效资料予以更正并做保存处理。
四、审核该职工缴费帐户信息:
(一)缴费基数、个人帐户全部、个人帐户个人部分、月数、开始年月、终止年月是否真实,如果有问题,根据个人提供和我们掌握的有效资料进行修改并做保存处理。
(二)根据到帐年月记载,核对是否欠费,如果有欠费,查明原因,确实属于欠费的,补缴欠费后,再办理转移手续。
(三)核对上年末是否记息,如果没有记息,由稽核统计科记息。
五、打开养老保险程序,通过“在职变化”菜单进入“转出统筹范围外”窗口,录入单位编号和职工编号。
六、打印《职工养老保险卡片》:
(一)在“转出统筹范围外”窗口选择“养老保险卡片打印”按钮,核对表格中有关信息和缴费记录正确后,用A4纸打印二份,在“经办人”处签字,在“审核人”处加盖审核章。
(二)如果有错误,返回到“在职职工基本信息维护”窗口进行修改并保存后再办理该项业务。
七、打印《秦皇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
(一)在“转出统筹范围外”窗口选择“对帐单打印”按钮,核对表格中有关信息与“职工养老保险卡片”的记载相符后,打印上年末和当年《秦皇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