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及退休养老金计算办法说明(4)

养老保险2018-08-24三水老师

(二)公务员管理处

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公务员的培训工作;综合管理全市行政奖励、惩戒、表彰工作审核市级系统的奖励表彰活动;负责制订有关人员的调配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研究制订全市转业军官安置政策、措施和办法,编制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及聘用合同鉴证工作,处理事业单位发生的人事争议案件;承办市军转办、市考核办的日常工作。

(三)编制处

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机构编制以及机构改革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负责事业单位登记、变更、年检以及执法检查等工作。

(五)劳动关系监察处(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指导协调劳动关系规范工作,审核市属、省部属及部队属企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依法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负责特殊招工、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办理在舟的市属、省部属及部队属企业的劳动合同鉴证;综合管理劳动争议处理,承担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劳动保障举报电话:12333 录音电话全天候为您服务。

(六)社会保险处

制订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农村养老保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调整城镇职工疾病、非因工死亡待遇及其供养直系亲属、非因工伤残职工的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负责市属、省部属参保单位职工缴费年限的认定和退休审批工作;负责管理基本医疗的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负责管理全市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市属、在舟省部属单位职工的劳动鉴定和县(区)申请的劳动鉴定复鉴工作;承担市社会保险委员会办公室、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七)工资福利处

研究制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津补贴标准、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审核市直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研究完善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福利政策;制订企业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政策,负责市属企业工效挂钩工作;制订并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政策、工资集体协商规则、最低工资标准、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制订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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