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养老保险金领取额度计算方法
计算方法: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一、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计发月数(139)
二、基础养老金:
目前,舟山市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
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0%缴纳(部分省市略有调整),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8%缴纳;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舟山市社保个人账户查询方法:
1、拨打全国社保统一查询电话12333,查询舟山市社保个人账户明细信息。
2、本人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舟山市社保局(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查询。
3、本人持医保卡到舟山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查询医疗账户信息。
舟山市养老保险金标准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2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45元;参加A、B、C、D档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待遇标准调整为:A档575元每月,B档515元每月、C档435元每月、D档355元每月,参加生活补助类的被征地农民,在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每月生活补助费标准调整为225元,上述待遇标准已包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待遇;参加生活补助类的被征地农民在享受养老保障待遇后死亡的,一次性丧葬补助费标准调整为2900元。
舟山市机构职能:
(一)办公
协助局领导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综合协调有关工作;承担综合调研工作;制订局机关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及信息、信访、提案、文秘、保密及普法工作;组织协调有关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草拟;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工作;负责局信息网络规划和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局机关财务、保卫及后勤服务等事务工作;组织对直属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的财务监督、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员、工资、职称评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