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及退休养老金计算办法说明(3)

养老保险2018-08-17王新老师

十一、成建制新参保单位如何缴纳养老保险?

(一)本人身份属于干部、固定工的在职职工,1997年9月以前参加工作的,从1997年9月起按现工资现比例补缴养老保险费;1997年9月以后参加工作的,从参加工作之月起按现工资、现比例补缴养老保险费。

(二)本人身份属于劳动合同制的在职职工,1986年10月1日以后的工作年限,未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按现工资、现比例补缴。

十二、参保职工的退休条件及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且固定职工累计缴费年限满十年的,劳动合同制职工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可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固定职工累计缴费年限不满十年的,劳动合同制职工累计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不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或者按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两个月的本人缴费期间最高一年的月平均缴费工资的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十三、养老金统筹支付项目有哪些?

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金包括:1、国家、省现行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2、退休津贴;3、增发津贴;4、交通费;5、劳模津贴;6、个人帐户补偿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金包括:1、国家、省现行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2、保留津贴(男、女工人92.5元;女干部94.5元);3、职务津贴;4、劳模荣誉津贴;5、教、护龄津贴;6、交通费;7、个人帐户补偿金;8、房补;9、2006年工改津贴高出30%部分。

十四、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帐户如何处理?

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储存额尚有余额的,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十五、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是多少?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一次性发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丧葬补助费3100元。

十六、聘用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是如何规定的?退休待遇如何计发?

(一)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规定:

1、聘用人员是指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国家干部、公务员、劳动合同制职工、流动人员(原为国家正式职工)、离退休后的返聘人员以外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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