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社保养老政策,包头市养老社保新政策

养老保险2018-09-01李天扬老师

包头市的最新养老保险政策是什么?有没有最新的关于养老保险的新政策?小编为你带来了“包头市养老社保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2017年包头市18日开始补缴欠费养老保险

重要通知

经积极协调自治区有关部门,从10月18日起我市参保人员可以补缴2015年底之前的企业养老保险欠费了。缴费人员可就近到市本级或旗县区社保业务大厅办理缴费手续。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按照自治区文件规定,考虑到补费人员的实际困难,在2016和2017年两年内,我市需要补缴的人员,仍可按我市原办法补缴养老保险费。2018年元月起,按自治区文件确定补费额,要比今明两年的标准高。参保人员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在今明两年补缴上为好。

呼市确定2017年养老社保缴费基数

8月22日,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称,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缴费基数核定和待遇计发等养老保险业务工作的通知》,首府2017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依据的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823元。同时,根据呼和浩特市统计局《关于2015年呼和浩特市城镇非私营法人单位劳动工资年报反馈数据的报告》,首府2017年度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依据的呼和浩特市201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474.8元。

2017年包头市社保养老政策_包头市养老社保新政策

据了解,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以本人发放的工资总额或薪金总额计算,可参照本人上年度发放的工资或薪金总额(包括各项补贴、奖金等)的月平均工资(年度发放的工资总额÷12)来确定。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月缴费工资低于4474.8元的60%的参保职工,按4474.8元的60%核定缴费基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低于4474.8元的80%的参保职工,按4474.8元的80%核定缴费基数。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月缴费工资高于4474.8元的60%,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高于4474.8元的80%,但低于4474.8元的300%的,据实核定缴费基数。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月缴费工资高于4474.8元的300%的,按300%计算缴费基数。失业保险以参保职工本人工资(职工本人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据实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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