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是多少
根据国家最新的社保政策规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已经有所降低,那么,2016年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是多少?小编表示,从2016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城市案例】
江西省2016年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
为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16号),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阶段性由20%降低至19%;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阶段性降低至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由1.5%降低至0.5%,个人费率为0.5%。降低上述两项保险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山西省2016年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
今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两年内,全省范围内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凡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低至19%;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5%降至1%。与此同时,我省还将继续在困难企业中实施社保“五缓”“三补贴”优惠政策。
四川省2016年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
经四川省政府同意,从今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低为19%。四川省人社厅要求各地尽快调整征收系统,确保从5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费率收缴用人单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