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办教师养老保险相关文件规定(3)

养老保险2018-07-22王新老师

在城市,在大力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各地也不断改进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服务方式,通过试点推进政府购买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使特殊困难老年人和社区老年人的养老服务由简单的生活照料,逐步向医疗康复、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方面延伸。到2015年,西宁市、海东市已经实现政府为城乡困难老年人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全覆盖,其他六州全部试点开展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和农牧区老年人代养服务试点工作,养老服务工作成为各级政府保障老年民生的新领域和主阵地。

健康养老与医养融合工作也在积极推进,省民政厅、卫计委、财政厅等相关部门于2015年联合印发了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医养融合试点工作。各级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对特困老人就诊实行“一免七减”政策。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普遍开展了健康登记管理,将65周岁及以上城乡居民纳入体检范围,每年享受政府补贴的免费体检。老年人能够就近就地享受健康咨询服务。

在不断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同时,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工作也在积极推进。还在农牧区开展“家庭赡养协议书”签订工作,强化了子女的养老责任意识。许多地方利用学校主阵地,积极开展德育教育,宣传中华传统孝道文化,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尊老敬老的观念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了尊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各级各类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服务设施,对老年人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并开展舞蹈、电子琴、书法等各类文化培训班。省政府连续提高高龄老人补贴优待政策,让越来愈多的高龄老人享实惠。70-79周岁老人的月人均补贴标准为70元;80-89周岁老人的月人均补贴标准为80元;90-99周岁老人的月人均补贴标准为10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月人均补贴标准为140元。今年,全省享受高龄补贴政策的老年人近29.6万人,各级财政年发放资金达2.5亿多元。

推动互联网+养老服务不断强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养老服务是国之大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年民生工作,2014和2015年,省政府连续两年把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为十大民生工程之一,要求加大投入,加快建设进度、提高服务能力。省发改委在“十二五”期间累计投入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中央预算内资金达到1.68亿元,同时,在省政府地方债券资金中安排5000万元;省财政仅去今两年就下拨财政性资金3.1亿元,支持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省民政厅将省本级福彩公益金的66.9%投入养老服务领域,切实加快建设居家养老、社区服务和机构供养等社会养老服务设施,积极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强化全省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社会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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