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的探析

养老保险2018-11-27李一老师

社会养老保险模式: 名义账户制与部分积累制

  申曙光 孟醒

  [摘 要] 中国社会养老保险正面临着新一轮的改革,采取何种筹资模式成为了当下的热点话题,这同时也是制度改革的难点。以社会养老保险改革的目标为切入点,针对名义账户制与部分积累制的作用与优劣势进行对比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现阶段及未来的实际国情,明确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的改革方向应是在现行部分积累制的基础上进行参数优化与改革,而不是完全效仿欧洲国家采取名义账户制。

  [关键词] 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现收现付制;名义账户制

  [中图分类号] D63 [文献标识码] A

  一、问题的提出

  追溯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1997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为标志,我国正式确立了以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为标志的混合型养老保险体制(也称统账结合模式),也即部分积累制。部分积累制是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两种模式的结合。在部分积累制情况下,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一部分来自于现收现付式的筹资方式,另一部分来自于完全积累式的筹资方式。然而,关于养老保险筹资模式选择的争论至今没有停止。在现阶段,讨论养老保险筹资模式改革离不开对人口老龄化的关注。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制度最直接的冲击就是,老年人口增加到一定程度后基金将面临支付危机,而筹资模式正是影响基金运行的核心问题。通常认为,人口老龄化对现收现付制的冲击比较大,因为随着人口赡养率的提高,年轻人会不堪重负,现收现付制难以有效运行。

  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当初由现收现付制改革为部分基金制有一个重要的考量:实行部分基金制,引入个人自我积累的方式,以受益人自己工作期间收入的固定积累满足退休以后的养老金支出需求,可以实现预留资金的目的,有助于缓解人口老龄化到来时的养老金支付危机。然而,实际上,并非一开始就实行积累制,而是由现收现付制向积累制转换,这便形成了巨额的转制成本。由于没有对转轨成本进行有效分摊,导致了全国各地并未做实个人账户,而是策略性地采取了统帐结合,混帐管理,空帐运行的过渡性措施。即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社会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混在一起管理、个人账户实行空帐运行。如此一来,个人账户形同虚设,无法进行养老金的保值增值,做实个人账户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有学者提出我国应效仿欧洲国家,摒弃部分积累制,代之以向缴费确定型的现收现付制转变,个人账户采取名义账户制。所谓名义账户制(NDC),即参保人缴纳一定百分比的个人收入,记入个人账户;但资金随即可用于支付当期养老金,个人账户并无真实资金存在,仅有一个缴费记录。这样,我们也可以从当前一味做实个人账户的困境中摆脱出来。但是,也有不少的学者认为,名义账户制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目前的部分积累制本身并没有问题,改革的方向是优化这种制度,而不是推倒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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