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我国的养老保险到底应采取哪种制度模式?是名义账户制抑或部分基金积累制?要回答好这个问题,应首先明确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并清楚地了解两种制度模式的基本原理、运行方式与利弊得失。唯有如此,才能合理地选择符合我国实际国情的制度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有效地进行制度创新和政策调整,从而建立起公平有效的养老保险体系。
二、厘清核心问题,明确改革目标
经过20余年的改革,中国养老保险制度与体系建设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在改革的基本思路方面仍有较大的争议与混乱。其中,最突出的几个问题是:隐性债务应该如何化解?统筹层次提升应遵循怎样的路径?部分积累制的制度模式是否能够有效地应对老龄化带来的支付危机?制度核心变量应该如何调整等等。明确地回答这些问题,才能有效地进行制度创新和政策调整。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社会的稳定器,对保障公民生活、维持社会经济正常运转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在制度上保证全体公民无论贫富都老有所养,从公平性的角度来讲有着分担风险,发挥社会共济的功能,体现人类的团结互助;从经济角度来讲,可以有效促进社会消费需求的增长,从而带动经济发展,实现人类社会进步。当前,人口生育率降低和预期寿命的延长使得人口老龄化问题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难题。这使得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体系的设计,特别是其可持续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中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势在必行。理论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解决现行制度的弊病及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政策规定,从而实现制度的可持续发展,而可持续发展的本质即是要实现基金的收支平衡,以防发生支付危机,如果没有解决好这个问题,会引发诸多制度弊端,例如公平性问题、待遇调整问题、人口流动性增加带来的转移接续问题。1997年与2005年的两次改革的目的也是要实现基金平衡,解决支付危机问题。但目前我国面临着人口快速老龄化,大规模老龄化,及未富先老的人口发展态势,这将引发未来的支付危机。因此,不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着眼点与聚焦点都应该是如何实现当前及未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换言之,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就是处理好这个问题。那么,前面所分析的制度模式的争议,就有一个明确的判断标准:究竟哪种制度模式能够更好地保证养老保险基金能够承担未来的养老金支付?
三、 名义账户制的运行机制与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