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参保人员养老金改革最新消息

养老保险2018-11-27李一老师

  从2016年1月1日起,济宁市调整按照省有关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的参保人员的养老金,三个缴费档次分别为每人每月增加138元、122元和106元,分别比去年增加了63元、61元和59元。增加的部分将于6月底前发放到个人手中。

  昨日,市社保局企业养老保险科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养老金上调的范围是:2016年12月31日前,按照《关于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64号)等有关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具体的调整办法是:按规定一档标准缴费的,每人每月增加138元;按规定二档标准缴费的,每人每月增加122元;按规定三档标准缴费的,每人每月增加106元。

  同时,这部分人员还可享受老年补贴,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补缴纳入统筹时认定的出生年月计算)、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30元、50元和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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