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务员养老金双轨制何去何从

养老保险2018-11-27王新老师

  今年养老金双轨制再次受到了人们的热议,不得不说,为了自身的利益,反对是难免的。

  企业职工养老金,在某种意义上是权利和义务统一,要收支平衡,因而严控增长幅度;机关单位的养老制度,还留存计划经济色彩,国家财政负有无限责任,在国家财力增长的情况下,支付压力必然较小。而包括养老金的调整政策等,也都因起点的不同而不同,因此更加剧了双轨的差别。

双轨的形成,则是历史和现实共同作用的产物。

  上世纪90年代,企业和机关单位的养老制,还是执行均为退休前75%的单轨。随着国企改革步伐的加快,养老制度的改革也相应划出了国企集体企业民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的路线图。备受争议的双轨制,正是这一路线图实施过程中的产物。而另一方面,养老保险长期分属不同部门负责,导致政出多门,缺乏统一性,难言沟通衔接。还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不仅是养老制度制定者,也是受益者,这种双重身份的利益冲突,在某种程度上也形成了改革的阻力。

  双轨带来的问题,显而易见。谁不想有更好的待遇,谁又不愿意老有所依?所以,企业人才流入机关单位,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是公务员热高烧不退的原因之一。双轨的不接轨,同样造成人员在企业和机关之间流动的障碍,不利于流动、统一、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形成,造成了所谓体制内外的差别。

  更重要的是,这种双轨制有悖于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退休之后,无论是企业职工还是机关单位人员,都已经变成了社会人。从社会伦理角度看,养老金是社会对劳动者的反哺,以人为本、公平公正是必要前提;从国家伦理看,正如歌曲中所唱的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每个成员退离休后应得到平等回报。

  应该看到,养老金双轨制问题,本身就是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情况,也正在解决的进程之中。企业职工养老金的七连涨可为例证,相关的法律规定,也在陆续出台。尊重历史、分类处理、分步实施,应该是一个基本的原则。而更重要的,还是强化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最终建立起统一的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让比太阳还要有光辉的公平正义,普照每一个现在处于、或必将走入老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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