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读:部分人员普遍调整增加后要补足,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下。
如某企业退休人员张先生,缴费年限39年,调整前月养老金为2976元,先按定额增加40元,然后按缴费年限加3×39=117元,再按4%增加2976×4%=119.04元,按119.1元增加,按照前三项增加金额为:40+117+119.1=276.1元(已超过210元,不能再用第4项增加);再按照部分人员的方法调整,则:2976×10%=297.6元,所以应该补金额为:297.6-276.1=21.5元。则月实际增加为:297.6元。增加比例达到10%。
部分人员普遍调整增加后要补足,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上。
如某企业退休人员赵先生,缴费年限39年,调整前月养老金为4755元,先按定额增加40元,然后按缴费年限加3×39=117元,再按4%增加4755×4%=190.2元,按照前三项增加金额为:40+117+190.2=347.2元(已超过210元,不能再用第4项增加);再按照部分人员的方法分段调整:3000元以下部分按10%,则:3000×10%=300元;3001元至4000元部分按6%,则:1000×6%=60元;4001元至5000元部分按4%,则:755×4%=30.2;月实际增加为:390.2元而不是347.2元。增加比例低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