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两个为主”。要认真贯彻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要求,防止有案不报,压案不查。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明确上级纪委和同级组织部门在提名考察工作中的职责,规范纪检员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继续深化“三转”。按照中央关于纪检监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厘清工作职责,规范分工兼职,回归主业主责。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防止明转暗不转,使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定位回归到“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本位。
三、突出专项治理,锲而不舍正风肃纪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十项规定以及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的落实。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购物卡,教职工上班时间和在公共场所打麻将,严格婚丧喜庆酒席标准等专项整治,严厉整治教职工参赌涉赌问题。同时加大重要节点检查监督力度,加强对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职务消费、履职待遇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狠刹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要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形式,密切关注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认真查处以加班为名公款吃喝或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转入食堂或隐蔽场所、私车公养、利用电子礼品卡收礼送礼等隐形“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同城公务活动相互吃请、无公函接待以及滥开办公用品等发票用于接待等问题。
下大力气整治“庸懒散”。要通过以治庸提能力,坚决纠正不思进取、碌碌无为等问题;以治懒增效率,坚决纠正消极懈怠、办事拖沓等问题;以治散聚心力,坚决纠正思想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以治奢保清廉,坚决纠正吃拿卡要、为师不廉的问题。通过明察暗访等行之有效的手段,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责任追究,使“庸懒散”者现形让位。要注重建立健全整治的长效机制,着力推进二级机构的职能职责和办事公开,接受各方面的有效监督,实现行政权力运用到哪里,监督就到哪里,变“职权”为“职责”。要实行责任倒查制。出了问题,失责必罚,重责重罚,不搞下不为例,使“太平官”、“无能官”、“懒汉官”销声匿迹。
强化对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规范审批程序和流程,建立季度“三公”经费支出真实性审查机制。建立与财务、审计等部门协同监管科研经费工作机制,防止虚报冒领、假公济私、奢侈浪费等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奖助学金管理规定,确保国家奖助学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严格招标采购工作程序,防止暗箱违规操作,促进采购物资的有效使用及资产报废的规范管理。严肃处理在采购活动中违规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问题。加强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强化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严肃查处招生考试中的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和借招生之机非法敛财等违纪的行为。坚决治理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和吃拿卡要等问题,严肃查处面向学生违规收取班费、系费、社团活动费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