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和一届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三项职能,以着力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着力落实体制改革任务、着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着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着力促进廉政文化建设、着力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六项工作为重点,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为学校“四个全面”建设提供良好的政治生态。
一、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加强对严守党的纪律情况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通过深入开展监督检查,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以严的措施管住干部。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法纪红线、行为底线,坚决查处违反贵州省政治纪律“十严禁”以及“八个绝不允许”的行为,积极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及全体教职工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决纠正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学校《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规范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针对选人用人、工程建设、招标采购等领域和环节,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监督。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完善办事流程,推进办事公开,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加强对换届工作纪律的检查。严格执行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严明“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规定,要求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严肃查处违反换届中的违纪行为,确保党代会的顺利进行。
二、强化责任追究,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全面落实分党委(党总支)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推行纪检员履行监督责任的试点。强化责任追究,倒逼“两个责任”的落实。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严重违纪违法的部门,既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分管领导责任。今年的党代会召开后,要探索分党委(党总支)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学述职述德述廉并接受评议、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核查等监督问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