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石码头小学两校公共招生区域图
向仓路以东,长春西路以南,三益街路以西,五一西路以北。
注:该公共区域的适龄儿童凭户口本(或房产证)可自主选择到实验小学、石码头小学就读一年级。
石码头小学、人民路小学两校公共招生区域图
资江北岸以北,广场路以东,五一路以南,文艺路以西。
注:该公共区域的适龄儿童凭户口本(或房产证)可自主选择到石码头小学、人民路小学就读一年级。
资阳区城区小学、长春镇第一中心小学等六所学校公共招生区域图
迎春路以东,幸福路以南,文昌路以西,弯塘街以北。
注:该公共区域的适龄儿童凭户口本(或房产证)可自主选择到市实验小学、石码头小学、人民路小学、汽车路小学、三中小学部、长春镇第一中心完小就读一年级。
招生程序时间安排
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时间安排:
1.全区民办义务阶段学校新生具体报名时间以各学校自主招生简章为准。
2.7月9日:城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赫山实验学校、益师艺术实验学校、朝阳国际实验学校)七年级自主招生。
3.7月10日-20日:全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七年级新生并完善汇总七年级录取新生信息(新生信息字段为姓名、学籍号、毕业学校)。
4.7月30日-31日:区教育局集中办理全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在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录取、注册工作,全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截止招生。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时间安排:
1.7月25日-27日: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审核招生区域内(有户籍或有房产证的户主子女)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的入学资料,收集入学资料复印件,登记就读学生信息,并办理预报到手续。
2.7月28日-30日: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受理区域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申请,收集规定的相关入学资料复印件,并登记申请就读学生信息。
3.7月31日-8月5日: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会同公安等部门按规定要求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进行资格审核和入户调查。
4.8月6日:招生学校公示本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资格审核结果,并将结果电话通知每位申请就读学生。
5.8月26日-28日: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办理区域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预报到手续。
6.8月30、31日:全区新生报到注册。
报名条件
1.一年级新生:招生区域内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心智健全的适龄儿童优先依法注册入学。有学位的学校可按年龄从大到小招收延至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心智健全的适龄儿童。
2.七年级新生:招生区域内的六年级毕业生。
报名办法及要求
1.一年级新生持免冠近照两张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在规定时间到招生区域内学校报名。
2.七年级新生持免冠近照两张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学籍卡片(由毕业学校在未进行“学生毕业”操作前打印发给学生)、学生手册在规定时间至招生区域内学校报名。
3.学校为招生工作主体,招生学校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相关成员为组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区域内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社区等单位向学校提供进城务工人员和学生的真实有效信息,共同维护招生秩序。
4.新生户籍关系和家庭住房情况等入学材料只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房产材料为依据。户籍落住时间为2016年4月1日以前(含4月1日)的,只需验证户口本;落住时间为2016年4月1日之后的,除验证户口本以外,另需验证户口迁移有关佐证材料(如:工作调动函、房产证等)。房产证须属招生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公租房、廉租房、安置房、租赁房等无房产证的以招生学校入户调查登记为准。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排入学原则
1.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的原则;
2.坚持以全日制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
3.坚持与当地居民同等对待的原则。
入学要求
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区)已取得居住证或房产证,并至当年8月底已在我市(区)实际居住三个月以上(隔代抚养、亲属寄养等其他类型的户籍、房产材料不能作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同时,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取得从业证(本地工商营业执照或完善了社保缴纳及工资发放的合法有效用工合同)的,可在我区申请就学。
入学时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家庭户口本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有效居住证或房产证;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从业证(本地工商营业执照或完善了社保缴纳及工资发放的合法有效用工合同)。
入学手续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在我区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的,由申请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8月26日-28日)持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所属教育服务区域内的学校报名。
若区域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超出居住地区域内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则由招生学校统一汇总造册,于8月29日报区教育局基教股,区教育局将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严格招生工作纪律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律就近入学;
(二)严禁单独组织招生考试;
(三)严禁办“实验班”“重点班”“特长班”等;
(四)严禁超计划招生;
(五)严禁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等违规招生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