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低保户申请标准及申请条件

新政策2018-12-04才子老师

在广元生活的你如果想要申请低保的话应该如何申请呢?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申请成功后又能领多少钱呢?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一、政策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第271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民政部关于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发〔2012〕220号)、《四川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算与评估办法》以及《广元市利州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

二、保障原则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三、申请条件

凡持有利州区非农业户口的城镇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目前广元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70元/月的,可申请享受低保待遇。

四、申请材料

申请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具有效的家庭收入及赡养、扶养或抚养义务人收入证明;已和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不在同一地方的,在共同居住地提出申请,并提供其他成员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的证明。

五、办理程序

1、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社区(企业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由于企业破产已解除劳动关系者,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家庭成员就业状况,

2、社区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入户调查,张榜公布,征求群众意见,组织居民代表民主评议。

3、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将上述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后,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区民政局,并张榜公布初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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