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规定予以倾斜,认真落实相关解困标准。
解读:延续往年的相应规定,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水平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并按国家和省规定落实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解困政策。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专项补贴,不属于养老保险待遇范畴,不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也不是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事项。
延伸阅读
企退人员养老金连续14次上调
今年是国家连续第14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也是连续第3年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05—2017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已连续13年调整增加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由530元增长至2270元左右;2017年,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我省同步调整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月人均增加145元左右。
历次调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我省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努力提高总体调整水平,确保全省参保人员待遇水平逐步提高。同时,我省通过积极推动改革,加强基金征缴,多方筹措资金,确保了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