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交通运输部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出租汽车年客运量约400亿人次,折合每天有超过1亿人在使用出租汽车服务。作为城市重要的窗口服务行业,出租车行业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没有解决,网约车新业态的无序发展又带来了新旧矛盾叠加。
记者从北京一些出租车公司了解到,从去年专车大量补贴开始,到后来快车、顺风车的推出,出租车司机们的共同感受就是:活越来越难拉了。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副会长王丽梅说,由于缺乏规范管理,网约车在价格机制、保险制度、税费缴纳等方面与传统出租汽车存在较大差异,形成不公平竞争。
广州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处长苏奎表示,对传统出租车经营权管理制度改革是本次出租车改革的重点内容。“出租车经营权被炒作成为投资品,无法建立退出机制,导致行业封闭。”他说。
文件明确提出,对于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对于现有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也给予了各地政府改革的空间和时间,可以采取政府回购、经济补偿、经营权转换等各项措施,实现平稳过渡。
“份子钱并非万恶之源。”苏奎表示,份子钱实际是承包制的成本体现,包括制度成本和车辆保险费用等刚性成本两大部分,网约车平台的司机也同样要付出制度成本。“份子钱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关键在于分配方式多样化,企业和司机之间要实现风险共担,要鼓励出租车司机实现职业的自由流动。”
“专车”安全问题如何管?
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
近期,一些“专车”“快车”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服务纠纷甚至刑事案件,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对此,出租车改革有哪些针对性的规定?
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表示,保障乘客出行安全是交通运输服务的最基本要求,也是此次出租车改革考虑的核心问题。
文件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要承担承运人责任,厘清运输服务过程中各方权责,一旦发生事故时有明确的责任主体,保障乘客和驾驶员等各方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
“网约车在全世界都是新业态,安全监管的核心就是界定平台承担的责任。平台是无车承运人,不同于传统出租车,也不是私家车。未来一定是要构筑政府、平台、司机、乘客共同合作治理的结构,调动社会各方面作用实现有效治理,消除各种司机的不良行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