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提示中有这样的内容:“您欲购买的商品房宗地规划用途是商业金融办公用地,该项目开发商将严格落实宗地规划用途,所售房屋不属于住宅性质。按照市住建委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部门联动完善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通知》文件规定,开发企业在销售前应明示房屋的规划用途,告知您应严格按照规划用途经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在记者采访中,万科天地、恒大未来城和泰禾中央广场的销售均坦诚告知,项目属于商业或办公项目,但是在房屋的设计上,都有客厅、卧室、卫生间和厨房。
这种情况下,似乎也用不着购房者擅自改变用途,因为交付的房子已经具备了居住功能。
而北京市住建委等五部门于2011年下发的《关于加强部门联动完善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商业、办公类项目一般应采取公共走廊、公共卫生间式布局,不得采用单元式或住宅套型式设计。
但现实情况却是,不少商办项目都采用了单元式或住宅套型式设计。不仅是此次走访的3个小区,2016年下半年,法治周末记者在北京市门头沟区的部分商业立项的项目采访时,项目销售也表示,项目是毛坯交房,有独立卫生间,在交房时会做好上下水管道,预留好马桶位置。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赵秀池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中都有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
“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赵秀池说,上海在闵行区试点整顿类住宅,也主要是依据这些法律法规。
北京东元律师事务所房地产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首席律师李松补充道,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还要求,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并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但赵秀池透露,目前由于利益导向,商改住的比例较高,多的时候占到新建商品房成交量的一半。
郭毅提供了这样一组数据:2016年,北京房企在商办类物业获得的销售额高达1304亿元,占商品住宅销售额超过三成的比重。
郭毅也分析道,商改住的市场主要存在于一线城市,这些城市的住宅供应量相对较少,单价较贵,且有限购政策,这就使得商改住项目有了市场空间,因为商改住不限购,且通常来说面积小总价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