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表态相比半年前,意思没变,但更为务实:从“研究对相关改革的影响”更进一步到“研究人事管理的衔接办法”。
编制通常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人事部门制定,财政部门据此拨款,通常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目前我国的编制主要是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一个萝卜一个坑”,由财政按人头给行政、事业单位拨款。
有数据表明,目前中国公立医院在编人员有800多万,高校在编教职工有233万余人,总计约1000万人。当高校、公立医院不纳入编制管理之后,这1000万人的人事管理到底该如何衔接?
“可以实行我们一以贯之的‘老人老制度、新人新办法’原则。”苏海南给出了他的答案:对于高校、公立医院取消编制的这1000万人员,一方面可根据其工龄长短大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不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就不会被解聘,其中,归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仍由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其政治等待遇不变;另一方面,先仍按原人头费拨付财政经费,保证这部分人员的工资福利开支资金来源。新人不再有新编制,依照劳动人事法律法规一律签订相应期限的劳动合同,用高校、医院合法依规创收的钱开支工资。最终要走向根据高校、医院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拨付相应财政资金,与原人员编制完全脱钩。
显然,取消高校、公立医院的事业单位编制后,将会逐步缩小编外人员与编内人员的待遇差别,以后有编无编都一样了。
>>取消编制后是否还有财政拨款?
大家关心的另一个问题是:取消编制后是不是就不再有财政拨款?
“当然不是。”胡仙芝给予了否定,“取消事业单位编制,并不改变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提供性质。由于高校、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主体责任不能推卸,只不过是在责任方式和方法方面可以更加多元化、社会化。也就是说,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不再单纯地通过控编制、管人头、管经费等直接的方法,而是可以通过政府采购合同、PPP等多种方式,对公共服务提供进行保障,并对公共服务的质量和产出进行更有效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