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统筹兼顾,配套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安置相结合,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就地安置;要贯彻节能、节地、环保的原则,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和节能减排各项措施;棚户区改造要科学界定改造范围,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将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纳入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要与棚户区改造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五)依法征收,营造和谐。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确定和安置补偿方案的制订,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广泛征询群众意见,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着力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批征迁程序
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审批流程分为前期准备和规划编制、方案报批、项目审批和征迁、手续办理、安置房及配套商品房建设、回迁安置等六个阶段。
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申报资料:
原文链接:http://news.wmxa.cn/n/201504/228741.html
(1)改造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待改造城市棚户区(危旧房)现状及相关情况的近期现状图、项目规划平面图;
(2)当地政府审定的年度拆迁改造计划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
(3)市、县政府的征收决定(城镇房屋拆迁许可证);
(4)国土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5)建设项目环境评估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6)项目单位对所报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我省棚户区改造的支持政策
1.资金政策
棚户区改造建设资金采取财政补助、银行信贷、民间资本参与、债券融资、企业和群众自筹等办法筹集。
(1)财政支持
在积极争取中央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的同时,省市县各级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棚户区改造的力度,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土地出让收入等渠道中,安排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支出;从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收取的土地出让收入,也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中的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住房建设以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适当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
(2)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