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新政策2018-08-05王华老师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和市驻区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茂名市茂南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梁荣杰(副区长)

副组长:林 雄(区府办主任、区国土环境和规划建设局党组书记)

黄文崇(区应急办主任)

许木南(区房产分局局长)

杨文汉(省煤炭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苏滢金(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局长)

沈雁鹏(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

黄启英(区国土环境和规划建设局局长)

陈志勇(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局长)

黄华星(区经信局局长)

梁土光(区民政局局长)

 曾国华(区信访局局长)

谭伍卫(区工商分局局长)

黎润金(区市场与安全监管局局长)

梁成刚(区人社局局长)

杨海董(区社保分局局长)

祝锦勇(官渡街道办主任)

戴其敏(区国土环境和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王泉(区国土环境和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黄勇(区国土环境和规划建设局党支部副书记)

柯业涌(区财政局副局长)

陈国柱(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谢达锋(省煤炭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

朱伟(省煤炭工业总公司茂名留守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国土环境和规划建设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戴其敏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勇、谢达锋、朱伟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区国土环境和规划建设局朱江强、吴文锐同志组成。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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