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城乡建设领域有效投资的通知》(闽宜居指办〔2015〕9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大干6个月,奋力冲刺全年目标”的活动部署,全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加大投资力度,新增一批项目,调整后计划完成投资375亿元。现根据7月初各地项目调整情况,将年初《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15〕64号)进行调整补充,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15年,调整后全市计划实施宜居环境建设项目共计1061个,增加198个项目;总投资1396亿元,增加51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75.8亿元,增加107.8亿元。其中市本级(即芗城区、龙文区、高新区、台商投资区范围)计划实施228个项目,增加41个;总投资430.60亿元,增加121.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90.61亿元,增加19.43亿元。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主要有危旧桥改造,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开展二次供水设施“建管合一”试点,城市燃气设施建设,城乡污水、垃圾处理,城市地下管线管理(以上不含管道建设);“点”方面:实施新一轮“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全市整治村庄136个,其中树立美丽乡村示范村12个,打造美丽乡村景观带6条,打造城市完整社区14个,省级重点扶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3个,整治“三边三节点”104个,推进集中棚户区改造44片,打造城市完整社区14个;街区立面景观整治13条,城市内河整治42215公里、污水管网273公里、供水管网189公里、燃气管网239公里、市政道路306公里、绿道176公里,建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6公里以上,重点推进公路铁路沿线景观整治;“面”方面:开展小流域整治34条,全面建成九龙江流域1公里范围及土楼保护区范围内污水处理设施;实施“三年”绿荫行动,建设绿地、绿荫停车场、城市立体绿化;开展“四项行动”,增加城市停车场,扩大城市片林,保护城市湿地。全市拟新增绿地面积6846亩,建设城市停车位3792个,巩固长泰县、漳浦县示范县,打造云霄县为2015年度宜居环境建设示范县。
二、主要建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