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就读于重庆交通大学的一名大二学生,来自成都市新津县。于前几年实行的田园城市建设计划将成都五十个乡镇村民全部搬迁,住进安置房。其中就有我的家乡兴义镇,我父母曾报名自建房,也交了一万多报名费,可后来却不知为何被镇政府取消了资格,并退还了报名费,我父母去了很多相关部门寻求帮助,却始终未得到明确答复,直至今日,安置房尚有大量闲置,而村民一半以上都未搬迁,而且据我了解,具有相同情况的地方还有很多。请领导想想对策,为人民谋福利,让村民们可以搬进安置房。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获知你反映的问题后,新津县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兴义镇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你反映“前几年实行的田园城市建设计划将成都50个乡镇村民全部搬迁住进安置房”,经查,市、县、镇均无将全镇村民搬迁住进安置房的计划,反映情况不属实。另反映安置房尚有大量闲置情况,目前兴义镇已基本建成的张河二期、田渡二期、广滩二期等统建安置房,待竣工验收移交镇政府后,即将安置新龙王渡、成新蒲快速路等政府拆迁项目待安置人员,因此安置房大量闲置的情况不属实。经与你电话联系并当面沟通,你为新津县兴义镇三合村5组村民,主要反映以下问题:一是你户报名参加兴义镇纪碾小区统规自建房建设,为何没有取得建房资格。2010年以来,兴义镇依托土地综合整治启动“兴义七子”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按照相关规定,镇、村要对报名参加小区建房的农户进行资格审查。据查,由于你户房屋属于连体房,相邻农户未申请小区建房,因此你户不符合土地综合整治搬迁建房条件,镇、村已及时通知你户并退还了建房保证金。兴义镇土地整理搬迁农户项目,已于2012年截止。二是咨询现在改建住房有没有相关政策。按照《新津县场镇规划区外农村住宅自建指导意见》(新建发〔2014〕7号)文件精神,目前兴义镇场镇规划区外的农户可申请住房改建,你户房屋在场镇规划区外,已当面告知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三是咨询能否安装自来水。目前兴义镇自来水主管网已覆盖所有村、社区,农村散居农户以林盘或村民小组为单位自愿申请安装,已当面告知安装自来水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