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新政策2018-08-05王新老师

我市将通过购买服务改造棚户区

首批项目已纳入国家改造规划

日前,记者从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获悉,我市棚户区改造将不再由政府大包大揽,而是由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首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服务资金共58.61亿元,市政府将分15年列入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支付费用。

棚户区改造是新形势下国家提出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为加快推进我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不断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我市拟组织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立项,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建设。

目前,已具备条件的鼎湖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的棚改项目为我市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率先推进。其中,鼎湖区(第一期:罗隐、后沥居委片区)、肇庆高新区(广东省大旺华侨农场)、肇庆新区(第一期:彭寿居委会,第二期:长利、朝南居委会)等项目已纳入国家2014—2017年度棚户区改造规划。记者了解到,市政府议案提请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资金总额为58.61亿元,我市将把购买服务资金分15年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并由市人大常委会和市财政局分别出具相应的决议函和资金支付计划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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