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政策改革2018-08-01李天扬老师

至2017年,厦门全市要完成棚户区改造1万户,需要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1.6万套。其中,城市棚户区项目包括:集中成片棚户区、非集中成片棚户区、城中村、城镇旧住宅区。

今后,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包括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由棚户区内的居民自愿选择。安置房实行就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规划条件允许的,尽可能实现就地安置。异地安置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合理规划选址,尽量安排交通便利、配套齐全的地段。

对于“棚户区”这个概念,市长刘可清解释,所谓棚户区,要么是危房,要么是简易搭盖,居住条件都非常简陋。“棚户区改造,就是加快解决棚户区群众的住房困难,这是民生工程,又是环境工程、文保工程、安全工程、发展工程。”

刘可清说,要把棚户区改造成新社区,不仅改善居民的住房条件,也提升社区环境和城市面貌。

值得一提的是,厦门要以棚户区改造事项为试点,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相关审批部门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加快改造项目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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