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新政策2018-07-30李一老师

4月23日下午,抚州市在市房管局会议室举办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培训班,市中心城区“千百万”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责任单位业务骨干、项目所在地街办、乡镇、社区、村委会负责人及“自改委”代表50余人参加了培训。市房管局(棚改办)有关业务负责人就棚户区改造项目操作流程、棚户区改造征收与补偿等政策法规进行了解读,并就棚改房屋征收重点环节和程序与参会人员进行交流,解答了房屋征收、回迁安置、资金补偿等方面的问题。同时查摆、剖析了棚改实践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商讨了突破棚改工作瓶颈的办法和措施。

当前,市中心城区“千百万”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已进入全面启动实施阶段,为了更好地开展棚改工作,提高棚改工作人员业务工作能力,交流工作经验,宣讲棚改政策,市房管局(棚改办)根据外地经验和本地实际,及时编制了《抚州中心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导手册》《关于在项目实施中房屋拆迁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实用问答》等系列文件,分发给各项目区实施责任单位,用于指导棚改工作,便于各项目责任单位进行操作。为了查摆和解决问题,又及时开办了这一期培训班。西大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人员说:“过去,我们对居民提出的产权调换、选择宅基地安置补偿等问题解释不清,通过这次培训,一下子就豁然开朗了,回去工作就好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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