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2)

新政策2018-08-02李天扬老师

责任单位:苏溪社区居委会

配合单位:市城投公司、西城街道办事处、新罗收储分中心、新罗征收中心

责任领导:刘洪(苏溪社区居委会书记)

完成时限:2016年4月15日前

5.土地报批工作:对项目一期红线范围涉及的土地(“毛地”)出让报批。

牵头单位:新罗收储分中心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新罗区征收中心、苏溪社区居委会

责任领导:林勇军

完成时限:2016年5月1日前

6.土地出让工作:国土部门根据住建和规划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和材料拟订“毛地”出让方案和出让公告,并依法组织公开招拍挂。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城乡规划局,新罗土地收储分中心、苏溪社区居委会

责任领导:冯添桂

完成时限:2016年6月1日前

7.房屋征收工作:土地出让完成后,由国土部门及区政府下达土地、房屋征收决定,对项目红线范围内土地及房屋组织征收。

责任单位:西城街道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新罗区政府、新罗区征收中心、苏溪社区居委会

责任领导:江小胤

完成时限:2016年9月1日前

8.建设工作:由土地竞得方实施项目建设,2016年9月中旬前需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始基础施工;竣工后,各部门依照相关职能组织验收。

责任单位:土地竞得方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城乡规划局,新罗区住建局、西城街道办事处、苏溪社区居委会

责任领导:土地竞得方负责人

完成时限:2018年9月1日前

9.回迁工作:安置房建设验收完成后,组织被征收户按公告时间实施回迁工作,并按要求结算相关费用。

责任单位:西城街道

配合单位:新罗区征收中心、苏溪社区居委会

责任领导:江小胤

完成时限:2019年1月1日前

(二)第二期改造项目工作重点参照一期项目,期限从2016年12月启动至2019年12月完成回迁。

(三)第三期改造项目工作重点参照一期项目,期限从2017年12月启动至2020年12月完成回迁。

四、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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