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促进了社会的和谐进步。
在棚户区居住的居民大多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生活条件十分艰苦。通过棚户区改造,广大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彻底改变,全市有8万多户、22万人告别了低矮破旧的棚户区,搬进了宽敞明亮的新楼房,占城区人口四分之一的居民通过棚户区改造受益。户均居住面积由原来30平方米增加到52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由9.1平方米增加到16.7平方米,接近全市人均建筑面积17.34平方米的水平。棚户区居民个人资产也得到了增值,从原来几千元的破旧平房增值到5至6万元楼房。棚改新区的社区建设、医疗卫生、新型学校等配套设施建设均同步跟进,棚户区居民开始了美好的新生活。实践证明,棚改工程是一项“惠民工程”,它使广大棚户区居民享受到了转型发展的成果,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消除了多年的不平衡心理,同时也增强了自力更生、自主创业的决心,对我市转型振兴充满了信心,促进了社会的和谐进步。
第三,促进了党群、干群的和谐关系。
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千方百计地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使广大棚户区居民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了社会的关爱,发自内心地感谢党和政府为他们办了一件大好事,从而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在棚改实践中,广大党员干部深入棚户区居民家中,看到了棚户区居民的实际生活状况,受到很大震动,转变了工作作风,增强了执政为民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采取登门服务、现场办公等工作方式,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促进了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广大党员干部自发开展扶贫帮困活动,主动献爱心,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帮助棚户区困难居民解决生活实际困难。全市还组织了对棚户区居民的“大走访、大服务”活动,形成了轰轰烈烈的党员干部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热潮,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实践证明,棚改工程是一项“鱼水工程”,它使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使广大群众更加热爱和感谢党和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