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节假日补贴。
3、现行的生活补贴。
4、2009年1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
5、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补贴。
四、发放办法:
1、在职人员与离退休人员的现行生活补贴发放渠道不变,即由单位自筹;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补贴由财政全额发放;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的50%由财政补助,其余部分自筹解决。
2、标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标准单位:元/月
3、职级标准管理岗位副局585正处550副处430正科355副科265科员255办事员235试用期150专业技术岗位教授600副教授430讲师265助教255技术员235工人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355技师265高级工255中级工235初级工195普工195学徒期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