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新政策2018-07-17王新老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按期实现“三年完成全市剩余棚户区搬迁改造”总体目标,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5年棚户区改造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切实做好2015年民生工程棚户区改造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积极而为、量力而行、尊重民意、循序渐进的原则,坚持将棚户区改造与城市建设、“三线三边”整治相结合,与保障房、安置房建设相结合,与消化存量、激活需求相结合,根本改变棚户区居民居住环境,改善城市面貌,让棚户区居民共享我市改革发展成果。

二、主要目标

2015年,实施棚户区改造4491户,基本建成不低于3741套,分配入住1500套。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及铜陵有色公司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铜陵市2015年“棚户区改造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棚户区改造的组织领导。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铜陵有色公司强化主体责任,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形成工作网络。市委组织部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抽调人员充实到棚户区改造一线,增强基层工作合力。

(二)强化协调调度。市住建委牵头做好协调服务,建立周调度、周通报、月评比、年奖惩制度。市政府督查室(目标办)、市政府新闻办、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征收办、市建投公司分别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市住建委、市征收办安排专人驻点督导。市直相关部门积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绿色通道,及时办理各项审批手续。

(三)做好资金保障。市财政局会同辖区政府、市建投公司、市国土局,于2015年3月底前测算完成棚户区搬迁改造资金成本,明确资金筹措渠道、分担额度、支付办法;年底据实做好资金核算。市财政局、市建投公司积极筹措市级承担资金,并及时补助到位。市住建委、市发改委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相关企业积极筹措本级(本单位)承担资金。

(四)超前筹集房源。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强化主体责任,会同市建投公司做好政府投资房源的组织建设、回购、交付等工作。市规划局、市国土局等部门指导各责任主体,迅速组织开展新建安置点各项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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