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各类要素市场。健全统筹城乡、区域一体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加快发展技术市场,大力发展技术认定、咨询、估价等中介服务,健全知识产权运用体系和技术转移机制。完善土地市场,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流转机制和交易平台,按国家部署积极开展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改革。
(35)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
健全省级宏观调节体系。加强财税、价格、金融、产业、土地等政策手段协调配合,进一步强化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导向作用,增强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协同性。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经济运行信息及时性和准确性。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于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市县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深入推进“三单一网”建设⑩,提高行政效能。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加快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改进财政资金投资模式,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和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撬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投资。
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按国家部署积极推进税制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
十、推进依法治省,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厉行法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与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法治江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36)保障社会公正。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立健全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体制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地方立法。适应改革发展和民生需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依法赋予设区市地方立法权。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完善立法体制机制。
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依法调控和治理经济,推行综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