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负责监督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做好报废、回收工作;负责审核《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与淘汰黄标车的一致性,审核淘汰的黄标车是否享受国家补贴;负责指导报废拆解企业完善服务;负责做好受理窗口的协调工作;负责统计全市车辆报废回收数据。
市经信委负责协调本市汽车生产企业落实对提前淘汰黄标车车主购车优惠让利车型及政策,并配合市环保局向社会公布;负责督促企业生产和销售符合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按照道路运输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黄标车营运监管,凡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不得配发《道路运输证》;负责向市环保局提供有关营运机动车数据。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加大对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
七、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2015年完成60%以上黄标车提前淘汰任务,2016年完成全部黄标车提前淘汰任务。
(二)本《方案》实施后,若国家或省出台机动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补贴政策。
(三)严禁以任何形式骗取补贴,一经发现,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本《方案》实施后涉及的具体问题,由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机动车使用年限参考值一览表
2.宜昌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标准
3.宜昌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表
4.宜昌城区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申请办理流程
抄送:市委各部门,宜昌军分区,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部省属在宜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