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新闻数据2018-08-24三水老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晋城市北石店区(矿区棚户区)城市化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日

晋城市北石店区(矿区棚户区)城市化改造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改善北石店区人居环境,加快城市建设和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市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研究决定,实施北石店区(矿区棚户区)城市化改造。现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的指导意见(试行)》(晋政发〔2008〕3号)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以人为本,以创优环境、健全设施、完善功能、改善民生、全面提升城市品位为重点,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改造范围:

北起朝天宫,南至陵沁路,规划畅安路(50米)及其两侧各75米范围内建设用地(现状)和批准改造的“城中村”。

改造内容:1.新建4.6公里长、50米宽的城市道路;2.对畅安路两侧各75米范围内的街道、棚户区、工矿企业等进行拆迁改造;3.对畅安路两侧批准的“城中村”实施改造。

改造总投资:约28亿元,其中畅安路建设2.2亿元,两侧棚户区改造7.8亿元,“城中村”改造18亿元。

三、目标任务:

力争用三年时间,将北石店区建设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交通便捷、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区,与主城区整体协调、联动发展。

改造时序:1.2009年完成规划畅安路及两侧各75米范围内的居民、企业拆迁,启动“城中村”改造。2.2010年建成畅安路,同步进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3.2011年基本形成街景,畅安路两侧各75米范围及批准改造的“城中村”完成回迁安置工作,进入商业开发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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