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道路工程建设。畅安路建设工程费用,由晋城煤业集团承担。太洛路改线事宜,由市交通局负责上报审批。
6.建设工程标准。改造工程依法进行公开招投标,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新建小区要功能齐全、设施完备、体现节地节能原则,实现水、电、气、热四表出户,建筑节能达50%以上,绿地率达到30%以上,达到生活便利、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目标。
七、政策支持:
1.市政府安排专项的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优先用于矿区棚户区改造。
2.矿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腾空土地用于商业开发或商品房建设,公开出让所得返还用于改造工程。
3.改造回迁安置、企业搬迁置换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
4.回迁安置的住宅,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5.改造涉及的18项经营服务性收费(土地价格评估费、规划设计费、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文物考古调查费、文物考古勘探费、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地产交易服务费、土地档案咨询费、城建档案咨询服务费、工程建设监理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工程造价咨询费、有形建筑市场交易费、招标文件编制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防雷技术服务费、房产交易手续费),在征得相关企业同意后,按低限减半收取。
6.改造项目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征契税;因拆迁而重新购房,总价未超出房屋拆迁补偿费、安置费补助费或超出但不超过30%的,免征契税。
7.考虑到改造区所在地晋煤集团作为老工业基地所做的突出贡献,改造中拟规划新建住宅小区,优先解决集团职工住房需求。
八、组织领导:
北石店区(矿区棚户区)城市化改造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市政府成立领导组,负责指导和协调改造工作,制订改造实施方案或有关政策、审核规划方案、研究解决改造工程中的重大事宜。组长由贾联亭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李鸿双(晋城煤业集团副总经理)、王有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玉宏(城区政府区长)担任,成员由规划、建设、发改、交通、财政、监察、审计、公安、行政执法、环保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改造日常事务的协调,办公室主任由王有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国土、规划、建设和城区政府各一至两名领导担任,办公室各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职责分工由领导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