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基本原则
1,对合法房屋及视为合法房屋予以补偿安置.
2,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资阳城市规划区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违法建筑不予补偿安置,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申请强制拆除.
3,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产权调换的,实行就近集中统建安置房进行安置.选择货币补偿,由被拆迁人自行安置.
合法房屋补偿标准
(一)货币补偿标准
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标准按拆迁时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补偿.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不进行评估,暂按下列标准进行补偿:
1,住房:混合结构1200元/㎡;
砖木结构1150元/㎡;
其它结构1100元/㎡;
2,非住宅房屋:
(1)临街底层门市:沿资资路两侧(正面)2750元/㎡,其它地段1800元/㎡.
(2)二层以上和背街营业用房:资资路沿线(正面)1650元/㎡,其他地段1250元/㎡.
(3)其它房屋:1250元/㎡.
(二)产权调换补偿标准
1,产权调换补偿原则:
合法房屋,按拆一还一适当补差的原则进行补偿安置
2,产权调换补偿标准:
(1)住房补偿标准:
混合结构:870-890元/㎡
砖木结构:860-880元/㎡
其它结构:850-870元/㎡
(2)非住宅房屋补偿标准:
A,临街底层门市:沿资资路两侧2550-2650元/㎡,其它地段1600-1700元/㎡.
B,二层以上和背街营业用房:资资路沿线1490-1590元/㎡,其它地段920-1020元/㎡.C,其它房屋补偿标准:900-950元/㎡.(愿意用此类房屋折抵安置住房面积的,按此标准进行结算,不愿意的,接货币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无证房屋的处理
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拆除违法违章建筑不予补偿安置.如果被拆迁人积极配合拆迁,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协议完成搬迁的,可给予无证房屋一定残值费和搬迁奖励,奖励方案另行制定.本项目拆迁公告发布后违规修建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一律无条件自行拆除,经做工作不拆除的,依法申请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