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征地补偿标准政策及农民征地赔偿补贴标准文件

新闻发布2018-08-09王新老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云浮市中心城区市政综合开发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办法》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4日

云浮市中心城区市政综合开发建设

征地拆迁补偿办法

为切实做好云浮市中心城区征地和拆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云浮市中心城区征收各类土地综合补偿标准》的有关规定,受云浮市人民政府委托,结合城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地类认定及征地补偿、青苗补偿标准

地类认定以土地详查为基础。征地面积按正射投影面积计算。

(一)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根据《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地区类别,市中心城区属六类地区,征地补偿按以下标准执行:

1、水田、菜地,每亩补偿53400元;

2、旱地,每亩补偿42000元;

3、山地、林地、荒地、其他土地,每亩补偿16500元;

4、养殖水面,每亩补偿56200元;

(二)青苗补偿标准

1、一般短期(一年生以内)作物青苗补偿3000元/亩;

2、鱼苗及鱼苗搬迁补偿3000元/亩;

3、多年生作物(指果树等)按附件1的补偿标准执行;

4、茶、桑、药等园地的青苗补偿4000元/亩。

(三)林木补偿标准

成熟林地和近熟林按林地的林木实际价值补偿;中龄林按林地林木实际价值的2倍补偿;幼龄林按实际造林投资的3倍补偿;种植不到一年的未成林按当年实际造林补偿;苗圃苗木、经济林按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倍补偿。(按林业部门评估为准)

(四)阻碍交通、影响水利的农作物视作违章种植,不予补偿。

(五)国有、集体的公共设施用地,包括公路、农村道路、机耕路、河涌、排灌渠、堤坝等土地,视实际情况给予补偿。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