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工资劳动仲裁时效如何计算

新劳动法2018-06-11李一老师

《劳动合同法》确立了劳动合同书面化的规则。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了确保该规则的实施,《劳动合同法》还设计了极为严苛的法律责任条款。根据该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若用人单位没有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自用工满1个月后的次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那么双倍工资劳动仲裁时效如何计算?下面高教网教育小编就为大家带来相关解读。

为了能更好的理解这个问题,我们不妨虚拟一个案例:

下图是某员工在某公司的入职、签合同、辞职及最后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流程图。

因公司延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以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问题是--通过劳动仲裁,他可以拿到几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呢?

法规提示

与本案处理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