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劳动关系面临的形势,为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意见》系统阐述了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意见》的出台是新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个纲领性文件,对于新形势下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意见》明确了要依法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等基本权益,要健全劳动关系的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等,与企业、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对于《意见》的贯彻落实,人社部也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要依法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主要是通过加强劳动立法、完善劳动标准、严格监督执法来切实保障职工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社会保险等基本权益;二是健全劳动关系的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推行集体协商,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三是进一步健全劳动关系的矛盾调处机制,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四是要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环境。这个环境要靠方方面面来营造,比如对职工来说,可能更多是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引导职工理性、合法地来表达利益诉求。对企业来说,要引导企业经营者积极地履行社会责任。对政府来说,主要是加强和改进政府的管理服务,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五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全社会协调参与的工作合力,同时加强劳动关系工作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创建活动,加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宣传力度。
知识拓展
带薪年休假(PaidAnnualLeave)简称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中国劳动法对带薪年休假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没有规定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时间及具体操作办法,而是指定由国务院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
中国劳动法对带薪年休假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没有规定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时间及具体操作办法,而是指定由国务院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已经通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从此,职工带薪年休假就有了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