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劳动法的试用期

新劳动法2018-11-28李一老师

  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如果不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的行为也就是违法行为。而且用人单位需要对职工因此而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李常宝处长提醒职工,《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是从明年1月1日新法实施之日起计算的。也就是说,在明年1月1日前,已经连续两次签订了固定期限合同,明年还不能要求直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需从明年1月1日起计算,1月1日之后,连续两次签订了固定期限合同,可适用新的《劳动合同法》。

  两种情况辞职劳动者要交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从单位辞职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即可。劳动者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仅两种情况要交违约金。 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对于《劳动合同法》的疑问,读者可拨打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热线12333进行咨询,另外,随着《劳动合同法》实施日期的临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将利用自己的网站平台进行大规模的宣传,帮助企业和劳动者准确理解并实施该法律。

  典型问题 无固定期限合同不等于终身制读者问:我在公司工龄已经连续十几年了,现在合同仍然是一年一签,单位不给签长期合同,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解答:这是两个问题,在工作单位10年以后,如果合同到期,比如明年1月1号《劳动合同法》生效以后,合同到期了,职工要求续订合同企业必须续合同。除非他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合同,企业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愿意签3年签5年,这由劳动者自己决定的。但不能认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就是固定工,就是终身合同,就是铁饭碗了。

  这些年北京出现劳动合同短期化倾向,其中有很重要的原因,对无固定合同理解上存在一些偏颇。无固定期限合同虽然在劳动合同中不规定合同终止时间,但是如果法定终止解除合同条件出现,照样可以终止解除合同。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