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2018-11-28李天扬老师
第十三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在内地以及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大陆投资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职业介绍机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职业介绍服务规程(试行)
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