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信访工作奖励机制,推动信访工作重心下移。于2007年起实行“以奖代补”和“信息奖励”两项奖励制度。“以奖代补”,是指村居队组调解员以口头方式成功调解的轻微纠纷,每件奖励10元。村企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般纠纷,每件奖励30元;未调解成功但及时上报的,每件奖励10元。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的重大纠纷,每件奖励100元;未调解成功但及时向区级部门报送信息,并有效落实稳控的,每件奖励30元;做好法制宣传教育,成功引导其依法进入诉讼程序的每件奖励50元。“信息奖励”,是指镇综治中心开通信访举报热线,接受广大市民对于有可能影响乡社会安全稳定的苗头问题,特别是异常上访、群体性事件信息的举报,经确认属实,视情给予200—1000元不等的奖励。据统计,两项制度实施以来,镇村共化解社会矛盾纠纷1200多件,镇政府共发放奖金近10万元。
(三)坚持领导带头办访制度,积极化解突发疑难问题。一是实行领导接访制度。确定每周一由3名主要领导在镇接待上访群众,周二至周五每日安排2名班子成员接访,周末两天由值班领导负责接访。同时,在5个工作片分别设立“联动接访点”,由片领导每月1-2次蹲点接访,同群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二是实行领导包案、蹲点联系制度。对重大疑难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归口管理”原则,由分管领导和片领导包案;对重点信访村居,由班子领导蹲点。2008年以来,15名班子领导共蹲点联系村居19个,包案21起。截止目前,已成功化解19起,其余2起均有效落实稳控。三是实行领导督访制度。对已经发生的上访事件和可能引发上访的新问题,迅速落实“四定三包”,即定人员、定方案、定时间、定责任,包案件调查、包问题处理、包人员稳定。明确驻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片长为第二责任人,限期整改,确保稳控,分管领导、片领导定期督查案件进展,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四)实行信访工作专班制度,落实重点人员长效管理。针对辞退民师、复员军人等特殊群体中的信访“挑头人”,按照“镇村联动、警民联控”和“一事一班”的原则成立信访长效工作专班。专班由四方面人员组成,一是镇分管领导、片领导、综治中心精干力量,以及涉及村驻村干部;二是派出所政治坚定、热心公益、能力水平强的户籍民警;三是村居政治素质好、办事公道、群众威信高的群干;四是义务信访协理员。专班按照“一事一方案”的要求,逐案建立台帐,主动开展工作。一方面,主动关心老上访户的生活,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加强与他们之间的联系,不定期地组织他们中的关键人员开展座谈,交流思想。另一方面,积极预测监控对象上访动作,及时掌握他们的最新思想状况和动态,稳定其思想情绪。同时,定期召开专班联系会议,加强专班成员间的联络,交流工作心得,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国六十大庆期间,我镇对4起重大不稳定因素启动“专班”程序,取得零赴省进京的可喜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