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的生命力来自于执行。中央有部署,全党见行动。当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全党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共同的政治任务、政治责任,检验学习成效的标尺就是《条例》的规定要求。让我们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六中全会的精神上来,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不断增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肩负起应有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