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六中全会党内监督条例解读(最新)

思想学习2018-08-18李一老师

7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了一件大事: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10月份在京召开。主要议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

党内监督不仅是中国共产党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体现,也是新时期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贪腐不会写在个人脸上,评价一名干部是否合格,是否真正德才兼备,不能仅靠外部感观,而是真正要扩大监督范围,多听取其他同志不同的声音和意见,通过党内监督充分发挥上下级、同级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作用,同时不断完善八小时外监督,让监督阳光能够全方位、全天候照射,让那些蒙蔽组织,“人前是人,人后是鬼”的干部无处遁形。

党内监督的实质是党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立足实际,要求每一位领导干部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时候从实际出发,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以问题为导向,从而引出不足与提出相关的意见建议,而不是说一些框框条条,毫无建设性。党内民主才会有发言权。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线,只有真正的实现党内民主,才能有话语权,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与团结统一,才有利于党内监督。完善制度保证能够监督。党内监督有一定的局限性,要减少党内监督的局限性,就要靠完善的制度保证,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就要力求从制度、体制、机制上最大限度地保障党内监督的执行,减少局限性。

着重从思想上建党,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等经过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对于全面从严治党仍具有重要意义,应该继承和弘扬。同时,面对当前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应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创新理念方法,改革体制机制,实现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的有机统一。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党。各级党组织在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党内民主的同时,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才能解决党内存在的各种问题。同时,要注意发挥人民民主对于从严治党的推动作用,发挥社会组织、社会舆论对从严治党的监督作用,通过顺应人民群众的期盼诉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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