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于我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备受瞩目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正式颁发了。我国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欣喜地说,这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们党制度反腐,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
李永忠首先回顾了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在党内监督方面所进行的一系列思想理论建设和实践活动。他认为,无论是在建党初期,还是在执掌区域政权时期;无论是在革命、建设时期,还是在改革开放年代,中国共产党不但对加强自身监督一直高度重视,而且在发展党内民主的基础上不断向制度监督迈进。他说,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并要求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这既内含了党内科学分权的主要精神,又包括了加快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果断决策,将制定《党内监督条例》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同志高度重视并直接领导《党内监督条例》的起草工作,中央纪委副书记夏赞忠同志具体负责主抓。立足于已有的工作基础,在中央纪委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调查研究、起草撰写,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几经修改,数易其稿,条例最终诞生。条例的出台,是党数十年加强自身建设成果的体现,反映了党完善自我的坚定决心。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近7000字,分“总则”、“监督职责”、“监督制度”、“监督保障”、“附则”5章,共47条,系统地回答了监督者的地位、权力,以及监督的重点、路径、办法等重大现实和理论问题。“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则作为主线,贯穿于条例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