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务选人用人之实,求规范之效
区委严格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选拔干部,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基础。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学习内容,认真把握选拔好干部的目的原则和基本条件,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今年共组织各级领导干部、中青年干部、组织人事干部共300人次参加学习。二是规范干部选拔任免程序。制定了《区管干部任免工作规程》,从干部调整动议到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切实推行流程化管理,严格按规矩和程序办事,以程序保公正,维护干部工作的严肃性,真正让好干部脱颖而出。三是凭实绩选人用人。将干部选拔任用与工作实绩考核直接挂钩,印发了《乡镇(开发区)和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实绩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把干部平时表现、群众认可度、工作实绩相结合,通过个人述职“亮”实绩、民主测评“验”实绩、组织谈话“问”实绩、年度考核“量”实绩方式,将组织评价、群众评价和自我评价相统一,充分发挥实绩考评导向和激励作用,力求把每名干部德、能、勤、绩、廉掌握准。今年,区委探索运用“实绩考核+全程差额+竞岗”干改成果推荐了6名乡镇党委副书记,干部群众反映良好。四是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拟提拔干部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制度,形成纪检、组织、审计和单位监督机构协调联动的干部监督体系。严格执行诫勉谈话、函询、述职述廉、经济责任离任审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促进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和选人用人公信度的进一步提高。
三、务源头治理之实,求防腐之效
区委始终把预防腐败的要求体现和落实到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中去,着力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一是关口前移,强化党风廉政教育。结合全区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先后邀请武汉大学教授周运清为全区164名党员领导干部家属作专题讲座,邀请市纪委业务骨干为全区150名“一把手”上《十八大以来廉政新规定解读》党课,举办了学习党章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知识竞赛,进一步强化了全区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宗旨意识。二是严明纪律,强化纪律刚性约束。突出加强对“四个服从”、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等组织纪律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等行为;健全完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全面推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监督,强化领导廉洁自律。坚持严字当头,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今年以来,18名党员领导干部上交了11.05万元礼品礼金、3.65万元支付凭证;758名党员干部对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作出了公开承诺,严格执行事前事后“双报告”制度;28人(次)领导干部执行了外出报备制度和申报个人重大事项。四是加强巡查,强化对区直部门班子成员的监督。立足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两个综合派出纪工委对31家区直部门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情况进行了专项巡查,发现问题224个,发出整改通知书42份,对21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